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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矿业工程知识点:矿山工程供电

2015-02-13 08:5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矿山工程供电

  1.每一矿井施工,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保证任何一回路发生故障时仍可能担负矿井的供电负荷。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2.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应各有两回直接由变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3.井下敷设电缆必须悬挂。倾角30.以下巷道用吊钩,间距不超过3m;30°以上巷道用夹子、卡箍等方法,间距不超过6m;电缆不应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如在巷道同侧布置,则应布置在其上方。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中的电缆应有适当松弛,并在遭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

责任编辑: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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