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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矿业工程知识点:设备运行

2015-02-13 08:5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设备运行

  1.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2.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2)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3)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4)同一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必须经井下调度站同意。

  (5)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6)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7)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8)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运送材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责任编辑: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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