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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要点:有效标书

2013-08-05 14:2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请问第29题,题干中提到的4个特殊情况是不是都是无效标书,还是有例外的?

  【回答】学员huang130630,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废标:

  (1)第一个事件中,教材的意思是招标人应当拒收,但没有明确规定第一个事件属于无效标书,按理论来说,招标人就不应该再收这份标书了,所以按照废标处理也是可以的。

  (2)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故第一个特殊情况是无效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故第三个是错误的。

  (4)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故第四个事件是无效的。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蓝豆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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