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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知识点:物权制度

2015-02-02 17:07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一)内涵

1.注意

《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10月1日起实行。

2.概念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3.物权的2大法律特征

(1)直接支配

(2)排他

(二)物权的种类

1.所有权——对自己的物

2.用益物权——对他人的物

(1)土地承包经营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

(4)地役权

(5)居住权

3.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三)六种物权保护方式

(1)请求确认权利;

(2)请求返还原物;

(3)请求恢复原状;

(4)请求排除妨害;

(5)请求消除危险;

(6)请求损害赔偿。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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