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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各个文件,其优先顺序不同

2015-04-17 14:25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解释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的规定一般在合同通用条款内,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专用条款内进行调整。原则上应把文件签署日期在后的和内容重要的排在前面,即更加优先。以下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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