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15-04-23 17:14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建筑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 %以上2 %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lala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