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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15-04-23 17:15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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