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延期的规定是什么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施工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生产活动,其受气候、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制约较大,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允许适当延期还是必要的。但是,申请延期也须有必要的限制。
- ·二级建造师建筑法
- ·二级造价师考试考点分析
- ·《理论与法规》备考资料:《建筑法》主要内容
- ·根据《建筑法》,建设单位领取了施工许可证,但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 )。
- ·根据《建筑法》,建设单位最迟可于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个月内开工。
-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建设单位领取了施工许可证,因故不能在3个月内开工,但又未申请延期。该施工许可证( )。
- ·建设单位领取了施工许可证,因故不能在3个月内开工,但又未申请延期。该施工许可证( )。
- ·根据《建筑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关于申请延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
-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延期申请;延期以( )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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