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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2015-04-27 11:20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为他人处理或管理事务,委托合同的订立以双方相互信任为前提,但委托合同未必是有偿合同。

委托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订立后,受托人在委托的权限内所实施的行为,等同于委托人自己的行为;委托的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它不同于民事代理,后者委托的只能是法律行为。它也不同于行纪合同,后者委托的仅是商事贸易行为。

如果没有双方的相互信任和了解,委托合同关系难以成立,即使是建立了委托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后,如果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了不信任,可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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