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执行根据
执行根据是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移交执行以及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据。 执行根据是执行程序发生的基础,没有执行根据,当事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也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根据主要有: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生效的调解书等;
(2)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3)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作出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5)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执行回转的裁定以及承认并协助执行外国判决、裁定或裁决的裁定;
(6)我国行政机关作出的法律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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