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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中,怎么理解“报表列示项目不应相互抵消”?

2015-04-30 11:3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编制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中,怎么理解“报表列示项目不应相互抵消”?

答:报表列示项目不应相互抵消是指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一般不能相互抵消,除非会计准则另有规定。资产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消。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消。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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