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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情形

2015-04-30 13:57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1)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受聘于两家以上单位;

(3)继续教育不合格;

(4)正受刑事处罚;

(5)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后,不满5年;

(6)其它原因受处罚后,不满3年;

(7)被吊销注册证书后,不满2年;

(8)注册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发生过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

(9)受聘单位不符合条件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

(11)其他。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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