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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与补正

2015-05-04 15:4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1.可以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实质性内容;

2.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相关阅读:招标投标法主要内容: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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