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复习要点:生产事故
【提问】老师,问2个问题:
1.在安全事故中的职责问题,“提交事故报告”是项目经理的职责,还是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工会、安全管理部门组成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是项目经理的职责还是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书中我没找到详细的说明,但对二建学过的似乎有点印象。好像前一个是项目经理,后一个是单位负责人,对吗?
2.关于事故等级的划分,那个最常用的划分方法我记得,3人以下死亡,100-1000万直接经济损失,10人以下重伤,是一般事故,3-10人死亡,10-50人重伤……较大事故……这个划分我记得。但是记得考试过程中还涉及了一个划分,是质量事故的划分吗,金额比这要小的多,就算是重大事故了,当时学二建老师说书上没有,但是要稍微了解一下,现在又遇到类似的题。不知道具体哪种事故用哪个划分办法?还有后者的具体划分办法,老师能讲讲吗?
【回答】学员dnsw00,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企业工会、安全管理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2、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实事故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参与项目建设活动各方主体履行职责的情况;
(2)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3)认定事故的性质,明确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在事故中的责任;
(4)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5)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您所说的是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吧,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与《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来确定即可。质量事故是属于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包括质量问题、生产事故、技术事故和环境事故。质量事故是属于安全事故的。工程质量问题分为四个等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由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事故:伤亡事故分四类: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包括急性工业中毒。)希望能帮助您的理解。
【追问】应该就是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划分了~~那么,老师,质量事故的划分,金额标准是怎样的呢?
【回答】学员dnsw00,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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