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试复习知识点: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依法发包工程。
2、依法向有关单位提供原始资料。
3、限制不合理的干预行为——干预投标人——低于成本竞标、压缩工期、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等。
4、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一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5、依法实施工程监理——必须监理的范围:
(1)国家重点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国外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
6、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领取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手续——不发许可证——不得开工。
7、依法保证建筑材料符合要求——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应当检验。
8、依法进行装修工程——不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
9、建设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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