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经济要点:周转性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周转性材料指在施工过程中多次使用、周转的工具性材料,如钢筋混凝土工程用的模板,搭设脚手架用的杆子、跳板,挖土方工程用的挡土板等。
周转性材料消耗一般与下列四个因素有关:
1.第一次制造时的材料消耗(一次使用量);
2.每周转使用一次材料的损耗(第二次使用时需要补充);
3.周转使用次数;
4.周转材料的最终回收及其回收折价。
定额中周转材料消耗量指标的表示,应当用一次使用量和摊销量两个指标表示。一次使用量是指周转材料在不重复使用时的一次使用量,供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用;摊销量是指周转材料退出使用,应分摊到每一计量单位的结构构件的周转材料消耗量,供施工企业成本核算或投标报价使用。
例如,捣制混凝土结构木模板用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次使用量=净用量×(1+操作损耗率) (1Z103033-6)
周转次数=[一次使用量×(1+(周转次数-1)×补损率] /周转次数( 1Z103033-7)
回收量=[一次使用量×(1一补损率)] /周转次数 (1Z103033-8)
摊销量=周转使用量一回收量×回收折价率 (1ZL03033-9)
又例如,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模板用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次使用量=净用量×(1+操作损耗率) (1Z103033-10)
摊销量=一次使用/ 周转次数(1Z103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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