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一建建筑工程考点:机械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2015-07-01 19:29  来源:来自网络  字体:  打印

  (1)拆除施工时,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确保机械设备具备不发生塌陷、倾覆的工作面。作业中,机械的回转和行走动作不得同时进行。

  (2)拆除程序应从上至下、逐层逐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进行加固,然后再进行分离拆除。

  (3)当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使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4)在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在吊运过程中,应采取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5)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随时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6)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操作规程(十不吊)是指: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指挥信号不清;被吊物下方有人;被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的被吊物;斜拉、斜牵的被吊物;散物捆绑不牢的被吊物;立式构件不用卡环的被吊物;无容器的零碎被吊物;质量不明的被吊物不得起吊。

责任编辑:北卡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