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问题是指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l0]111号文件可以理解为: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需要经过返工、返修或报废处理,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未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社会影响不大,且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应视为质量问题。
(2)施工质量问题应进行分类管理,分类准则。包括:处置的难易程度、质量问题对下道工序的影响程度、处置对工期或费用的影响程度、处置对工程安全性或使用性能影响程度等。质量问题应包括在工程施工、检查、验收、监督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质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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