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置”的循环工作方法;
2、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①项目质量计划应满足施工技术标准和发包人的要求。
②应实行样板制度,施工过程中均应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
③建筑工程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均应进行现场验收。
④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查,末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⑤承包人对项目质量和质量保修工作对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质量由分包人对总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北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