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机电工程考点: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解释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的规定。一般在合同通用条款内,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专用条款内进行调整。原则上应把文件签署日期在后的和内容重要的排在前面,即更加优先。以下是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c同文件c
(2)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3)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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