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6一建市政知识点:沟槽开挖的规定与支护

2015-11-09 14:0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建设工程教育网是凭借其多年辅导经验,聘请业界老师,依托专业教学服务团队,采用高清课件、移动课堂等先进教学方式,强力推出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安全程师、咨询工程师等网上辅导课程,受到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1.沟槽开挖规定

  (1)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0~300m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

  (2)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槽底局部扰动或受水浸泡时,宜采用天然级配砂砾石或石灰土回填;槽底扰动土层为湿陷性黄土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3)槽底土层为杂填土、腐蚀性土时,应全部挖除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4)槽壁平顺,边坡坡度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

  (5)在沟槽边坡稳固后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

  2.支撑与支护

  (1)采用木撑板支撑和钢板桩,应经计算确定撑板构件的规格尺寸。

  (2)撑板支撑应随挖土及时安装。

  (3)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横排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沟槽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0m;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4)支撑应经常检查,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雨期及春季解冻时期应加强检查。

  (5)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作业要求和安全措施。

  (6)施工人员应由安全梯上下沟槽,不得攀登支撑。

  (7)拆除撑板应制定安全措施,配合回填交替进行。

责任编辑:北卡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