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合同的原则
(一)平等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一致。
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二)自愿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1.订不订立合同自愿;
2.与谁订立合同自愿;
3.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4.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内容;
5.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6.可以约定违约责任。
(三)公平原则
1.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3.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四)诚实信用原则
1.订立合同时;
2.履行合同时;
3.合同终止后。
(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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