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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劳动合同的效力

2014-04-14 11:4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责任编辑:粥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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