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考点解析——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令第87号发布),我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
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1.监理企业的资质:甲、乙、丙级。
2.各级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的工程类别:一、二、三;二、三;三。我们看到是有规律的,那就是数字在依次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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