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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考点解析——提倡实行工程总承包

2014-04-22 16:28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发包单位(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我国目前提倡的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

  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有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责任编辑:风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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