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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限

2013-08-07 14:4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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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限分别为60日和三个月。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种说法对不对?谢谢

  【回答】学员CSRFGC,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都是相应的法律条文,当然是正确的。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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