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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采光面积与建筑高度的关系

2013-08-08 08:4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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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

  1某居室的窗户窗台面距地面高0.3M,贴窗防护栏防护高度应是(  )M?

  为什么?

  2.某高层建筑有上人屋顶平台,女儿墙高0.5M,厚0.24M;设置 的栏杆高度是(  )M?

  为什么?

  3.某居室侧窗窗台高0.6M窗高2M,宽3M,有效采光面积应是(  )平方米

  为什么?

  【回答】学员leavesong,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住宅窗台低于0.9m应该设置防护栏,防护栏净高0.9m,窗台面距地面高0.3m,贴窗防护栏防护高度应是0.9+0.3=1.2m

  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所以设置的栏杆高度=1.1+0.5=1.6

  3、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7.1.2 有效采光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侧窗采光口离地面高度在O.80m以下的部分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

  2 侧窗采光口上部有效宽度超过1m以上的外廊、阳台等外挑遮挡物,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口面积的70%计算;

  3 平天窗采光时,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侧面采光口面积的2.50倍计算。

  不计入有效采光面积的有0.2m高,故采光面积为(2-0.2)×3=5.4平方米。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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