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提问】老师课堂上的板书说: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1.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条件的
但课本P128说: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2点就和教材相符合。第3点在教材里是属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这怎么都和教材说的不一样啊?是不是我的教材太旧了。我的教材是2010年3月第三版的
【回答】学员choihony,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而对于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解除,而不是随时提出解除。
祝您学习愉快!
【追问】老师你说的就和教材一致。但达江老师的板书就和教材不一致了【回答】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而不能随时提出解除合同。
如果有不同的地方,就按上面的解释去选择。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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