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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013-08-08 09:2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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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老师课堂上的板书说: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1.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条件的

  但课本P128说: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2点就和教材相符合。第3点在教材里是属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这怎么都和教材说的不一样啊?是不是我的教材太旧了。我的教材是2010年3月第三版的

  【回答】学员choihony,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而对于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解除,而不是随时提出解除。

  祝您学习愉快!

  【追问】老师你说的就和教材一致。但达江老师的板书就和教材不一致了【回答】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而不能随时提出解除合同。

  如果有不同的地方,就按上面的解释去选择。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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