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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2015-01-22 14:3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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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定形式的规定与要求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时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借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办法。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

  《合同法》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

  1、发包人的主要义务:(1)不得违反发包;(2)提供必要施工条件;(3)及时检验隐蔽工程;(4)及时验收工程;(5)支付工程价款。

  2、承包人的主要义务:(1)不得转包和违反分包工程;(2)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3)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4)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5)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常修理。

责任编辑:l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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