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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有什么区别?

2016-03-18 09:4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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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见代理,顾名思义,就是表面上看,无权代理人被误认为其拥有代理权力而与之发生代理行为,其主要的表现就是被代理人本人的过失或者是其与无权代理人的特殊关系,导致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产生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事实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在实际生活中:表见代理具有效力待定合同的一般特征,但是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而效力待定合同中,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做出对被代理人有利,被代理人可能追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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