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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施工未设置明显标志应由谁承担责任

2013-11-07 11:0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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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题】:在公共场所施工未设置明显标志应由谁承担责任?

  【解答】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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