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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哪些事项进行约定

2013-11-07 11:2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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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题】: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哪些事项进行约定?

  【解答】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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