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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沉入桩的施工技术要求

2014-08-13 14:4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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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入桩的施工技术要求

  (1) ①水泥混凝土桩达到 100%设计强度② 28d 龄期;

  (2)重锤低击;

  (3)打桩顺序:①一端向另一端打;②密集群桩由中心向四边打;③先深后浅;④先坡顶,后坡脚;⑤先近后远;

  (4)桩的打入过程中,始终保持锤、桩帽和桩身在同一轴线上;

  (5)沉桩时,以控制桩尖设计标高为主。

  ①桩尖标高等于设计标高而贯入度较大(软土),应继续锤击,使贯入度接近控制贯入度;②当贯入度已达到控制贯入度,而桩尖标高未到达设计标高时(针对硬土),应继续锤击 100 ㎜左右(或锤击 30~50 击)如无异常变化,可停锤;③前提条件:饱和的细、中、粗砂“假极限”(先难后易)黏性土“吸入”(先易后难)发现上述两种情况均应进行复打,以确定桩的实际承载力;要求连续打桩④若桩尖标高比设计标高高得多时,应与设计单位和监理研究确定。

  (6)打桩和接桩必须连续作业;

  (7)在一个墩、台桩基中,同一水平面内的桩接头数不得超过桩基总数的 1/4,但采用法兰盘按等强度设计的接头,可不受此限制;

  (8)沉桩过程中,若遇①贯入度剧变,②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或有③严重回弹,桩顶或桩身出现④严重裂缝、破碎等情况时,应暂停沉桩;

  (9)在硬塑黏土(地面隆起)或松散的沙土(地面下沉)地层下沉群桩时,防破坏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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