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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钢筋和混凝土施工

2016-04-21 14:1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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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钢筋施工

  1.一般规定

  2.普通钢筋的加工制作

  (1)任何构件内的钢筋,在浇筑混凝土以前,须经监理人检查认可。否则,浇筑的混凝土将不予验收。

  (2)用于保证钢筋固定于正确位置的预制混凝土垫块,其强度应与相邻的混凝土强度一致。

  (3)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焊工必须持焊工考试合格证上岗。钢筋接头采用搭接电弧焊时,两钢筋搭接端部应预先折向一侧,使两接合钢筋轴线一致。

  3.预应力钢筋的加工制作

  (1)预应力筋进场时应分批验收。验收时,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

  ①钢丝:应分批检验形状、尺寸和表面,在每盘钢丝的两端取样进行抗拉强度、弯曲和伸长率的试验,其力学性能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附录的有关规定要求。

  ②钢绞线:每批钢绞线进行表面质量、直径偏差和力学性能试验。每批钢绞线的重量应不大于60。

钢筋和混凝土施工

 

  (2)预应力筋的下料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计算时应考虑结构的孔道长度或台座长度、锚夹具厚度、千斤顶长度、焊接接头或镦头预留量、冷拉伸长值、弹性回缩值、张拉伸长值和外露长度等因素。

  (3)预应力筋的切断,应采用切断机或砂轮锯,不得采用电弧切割。

  (4)锚具应满足分级张拉、补张拉以及放松预应力的要求;锚固多根预应力筋的锚具除应具有整束张拉的性能外,尚应具有单根张拉的性能;用于承受低应力或动荷载的夹片式锚具应具有防松性能;锚具的锚口摩擦损失率不宜大于6%。

  二、混凝土施工

  1.一般规定

  2.混凝土配合比

  (1)混凝土的配合比,应以质量比表示,并按相关试验规定进行计算,通过试配确定。

  (2)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最小水泥用量及最大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表:

环境类别 环境条件 最大水胶比 最小水泥用量(kg/m3) 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 最大氯离子含量(%)
温暖或寒冷地区的大气环境、与无侵蚀的水或土接触的环境 0.55 275 C25 0.3
严寒地区的大气环境、使用除冰盐环境、滨海环境 0.50 300 C30 0.15
海水环境 0.45 300 C35 0.1
受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 0.40 325 C35 0.1

  3.混凝土拌制、运输

  (1)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后发生离析、严重泌水或坍落度符合要求时,应进行第二次搅拌。二次搅拌时不得任意加水,确有必要时,可同时加水、相应的胶凝材料和外加剂并保持其原水胶比不变;二次搅拌仍不符合要求,则不得使用。

  4.混凝土的浇筑

  (1)自高处向模板内倾卸混凝土时,应防止混凝土离析。直接倾卸时,其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超过2m时,应通过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等设施下落;倾落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减速装置。

  (2)混凝土应按一定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或能重塑前浇筑完成上层混凝土。在倾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逐层扩展升高,保持水平分层。

  5.混凝土的养护与修饰

  6.大体积混凝土

  (1)大体积混凝土对所用原材料的要求

  ①应选用低水化热和凝结时间长的水泥品种。粗集料宜采用连续级配,细集料宜采用中砂。宜掺用可降低混凝土早期水化热的外加剂和掺合料,外加剂宜采用缓凝剂、减水剂;掺合料宜采用粉煤灰、矿渣粉等。

  ②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在保证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及坍落度要求的前提下,宜采取改善粗集料级配、提高掺合料和粗集料的含量、降低水胶比等措施,减少单方混凝土的水泥用量。

  ③大体积混凝土进行配合比设计及质量评定时,可按60d龄期的抗压强度控制。

  (2)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应提前制订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应对混凝土采取温度控制措施:

  ①施工前根据原材料、配合比、环境条件、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等因素,进行温控设计和温控监测设计,并应对混凝土内部和表面的温度实施监测和控制。内部最高温度不大于75℃,内表温差不大于25℃。

  ②分层浇筑时,在上层混凝土浇筑之前应对下层混凝土的顶面作凿毛处理,且新浇混凝土与下层已浇筑混凝土的温差宜小于20℃,并应采取措施将各层间的浇筑间歇期控制在7d以内。

  ③后浇段宜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并应一次浇筑完成。

  ④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宜在气温较低时进行,但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应不低于5℃。

  ⑤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控制宜按照“内降外保”的原则。

  ⑥大体积混凝土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时,其浇筑后的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d,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不宜少于21d。

  7.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混凝土

  (1)高强度混凝土水泥宜选用强度等级不低于52.5的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立窑水泥。

  (2)高强度混凝土的施工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拌制,不得采用自落式搅拌机搅拌。高效减水剂宜采用后掺法,且宜制成溶液后再加入,并应在混凝土用水量中扣除溶液用水量。

  (3)高性能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总量应进行控制,C40以下不宜大于400kg/m3;

  C40~C50不宜大于450kg/m3。

  8.混凝土的质量检验

  (1)混凝土的质量宜分为施工前、施工过程和施工后三个阶段进行检验。

  (2)对混凝土应制取试件检验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抗压强度。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在浇筑地点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随机制取。

  (3)应根据施工需要,制取与结构物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作为判断结构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4)当混凝土强度按试件强度进行评定达不到合格条件时,可采用无损检测法或钻取试样确定结构混凝土的实际强度和浇筑质量。如仍有不合格,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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