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实务知识点:常见废标的几种情况
【学员问题】常见废标有几种情况?
【解答】《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①投标文件未经密封的;②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的;③无投标人公章的;④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
具有下列情形的也属于废标:
1、不按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带有附加条件;
2、要求填写的空格空着不填或重要数字不填写;
3、要求技术标为暗标时,如技术标加盖投标方公章,或在技术标中能够分清是哪个单位编制的;
4、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没有密封的。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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