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竣工日期的确定
竣工日期的确定:
(1)竣工日期可以分为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日期是发包人限定的竣工日期的底线,如果承包人超过了这个日期竣工就将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而实际竣工日期则是承包人可以全面主张合同中约定的权利的开始之日,如果该日期先于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日期,承包商可以因此获得奖励。
(2)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4)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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