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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行政复议申请时限

2014-07-01 14:3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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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题】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限是什么?
  【解答】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限: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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