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行政诉讼的特点

2014-07-01 14:4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行政诉讼的特点(与民事诉讼比较):

  (1)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2)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3)行政诉讼上诉审不受上诉范围限制,应进行全面审查。

  (4)必须组成合议庭。

  (5)不能有陪审员。

  (6)不能调解(行政赔偿数额可以调解)。

责任编辑:芊墨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