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仲裁程序中应遵守的准则,它是劳动争议仲裁的特有原则,反映了劳动争议仲裁的本质要求。
1.一次裁决原则:即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个裁级一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仲裁裁决,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
2.合议原则: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议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仲裁工作中的体现,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
3.强制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强制原则,主要表现为:当事人申请仲裁无须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只要一方申请,仲裁委员会即可受理;在仲裁庭对争议调解不成时,无须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可直接行使裁决权;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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