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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如何组成仲裁庭

2014-07-02 17:1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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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题】如何组成仲裁庭?
  【解答】如何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案一庭制。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庭的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负责人或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另两名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或由当事人各选一名,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仲裁庭组成不符合规定的,由仲裁委员会予以撤销,重新组成仲裁庭。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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