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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要约生效的情形具体表现

2014-07-03 11:0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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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题】要约生效的情形具体可表现为哪些?
  【解答】要约生效的情形具体可表现为:

  1.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2.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3.采用数据电子文件形式的要约,当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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