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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移送管辖的含义

2014-07-03 17:0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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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题】移送管辖的含义是什么?
  【解答】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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