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如何启动执行程序
【学员问题】如何启动执行程序?
【解答】如何启动执行程序: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无故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交申请强制执行书,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还须遵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即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一年,双方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是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本次应履行的义务的申请执行期限。
(二)移交执行:人民法院的裁判生效后,由审判该案的审判人员将案件直接交付执行人员,随即开始执行程序。提交执行的案件有三类:判诀、裁定具有交付赡养费、抚养费、医药费等内容的案件;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诀书;审判人员认为涉及国家、集体或公民重大利益的案件。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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