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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仲裁庭形式的确定

2014-07-04 10:5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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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题】仲裁庭形式的确定是什么?
  【解答】仲裁庭形式的确定:当事人收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后,应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并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间内加以确定。对于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合议仲裁庭,也可以选择独任仲裁庭。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形式,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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