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技术要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技术要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配管、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火灾探测器分成感温、感烟或感光探测器、气体探测器和复合探测器五种基本类型。
探测器安装距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应满足相关规定。探测器周围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送风口的水平距离、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应满足相关规定。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应满足相关规定。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10cm以上的余量。
4.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1.5m.落地安装时,底边高出地坪0.1一0.2m.控制器的主电源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
5.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6.系统的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金属管,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先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填写调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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