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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窑砌筑工程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2014-07-10 10:2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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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炉窑砌筑工程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有:

  1.交工验收证书。

  2.开工、竣工报告。

  3.工序交接证明资料。

  4.炉子主要部位的测量资料。

  5.材料质量的证明资料,包括各种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代用证明、实验室复验报告、泥浆和不定型耐火材料的配置记录及检验报告。

  6.筑炉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7.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质量保证核查资料,单位工程质量观感和综合评定资料。

  8.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资料。

  9.技术联系单(含合理化建议。

  10.冬期施工记录。

  11.设计变更资料(含图纸会审记录)。

  12.竣工图。简单设计变更标注在施工图上。

  13.重大、复杂的设计变更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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