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1 09:23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车辆装载规定:
(1)装载重量应符合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
(2)大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米,宽度不准超过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过车身,后端不准超过车厢2米,超出部分不准触地。
(3)大型货运汽车挂车和大型拖拉机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3米,宽度不超过车厢,长度前端不超过车厢,后端不超出车厢1米。
(4)载质量在1吨以上的小型货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5米,宽度不超过车厢,长度前端不超出车身,后端不超出车厢1米。
2、使用汽车或平板拖车装载机械设备时,必须均衡平稳,支垫稳固,捆绑牢靠,应特别注意设备重心与车厢中心线一致。
3、装运不可解体的货物时,若体积超出规定需到公安机关审批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超限标志。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