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5 08:56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设计图纸、计算书、文件、设计更改的文件等。
2.材料、零部件、构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硅酮结构胶相容性试验报告及幕墙的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3.石材的冻融性试验报告。
4.金属板材表面氟碳树脂涂层的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6.施工安装自检记录。
7.预制构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8.其他质量保证资料。
二、幕墙工程观感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外露框应横平竖直,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2.幕墙的胶缝应横平竖直,表面应光滑无污染。
3.铝合金板应无脱膜现象,颜色应均匀,其色差可同色板相差一级。
4.石材颜色应均匀,色泽应同样板相符,花纹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5.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的处理,应保持外观效果的一致性,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6.金属板材表面应平整,站在距幕墙表面3m处肉眼观察时不应有可觉察的变形、波纹或局部压砸等缺陷。
7.石材表面不得有凹坑、缺角、裂缝、斑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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