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0 13:38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固定的空气压缩机管道和压力容器一般规定?
【解答】1、连成一体的管道和辅助设备的支撑,应能消除由于振动、热膨胀和自身重量而引起破坏的可能性。
2、外露管道(不包括现场安装的仪表、气缸润滑仪器和控制空气的管路等)应有足够的管壁厚度,以防止由于偶然碰撞而引起的损坏。
3、油润滑压缩机至后冷却器或储气罐之间的排气管道,应尽可能布置得使油能借助于重力通过热区,安装的级间管道及冷却器也应作类似的布置(见附录B)。
4、管道和压缩机附件(如水套、冷却器、缓冲器及储气罐)都应在低处配置排液装置,以防止停机时出现冻结事故。
5、气缸夹套和压缩机壳体的冷却剂出口应是开式的,或至少使冷却剂不产生过压。
6、属于压力容器规范范围的附属设备应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7、压缩腔的压缩空气侧应在不低于1.3倍的最高许用工作压力下作水压试验。对于有效工作压力低于1.5 MPa批量生产的压缩机,作抽样试验即可。
为防止形成气囊,水压试验前,阀和有关装置应进行排气。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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