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6 07:25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SDE灭火系统的安全要求规定?
【解答】1、防护区内应有能在延时30s内使该区人员疏散完毕的通道与出口,在疏散走道与出口处,应设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报警时间不宜小于灭火过程所需的时间,并应能手动切除报警信号。
3、防护区入口处应设灭火系统防护标志和SDE气体喷放指标灯。
4、设置在经常有人的防护区内的灭火系统应装有切断自动控制系统的手动装置。
5、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户的地上防护区,应设机械排风装置。
6、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动关闭,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7、灭火系统及其组件与带电设备间的最小间距应大于150mm.在强电干扰场所,其外壳应接地。
8、灭火系统与启动器系统的连接,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接通负载线投入使用。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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